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律师姓名:蒋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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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是公司非常重要的执行机构,可以根据股东大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具体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增减资方案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在公司法中对于董事会具体权限是怎样规定的呢?一起看看吧。
公司法中董事会权限
公司董事会的权利: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可以看到在公司法规定当中董事会的权限还是比较大的, 他们可以决定大部分公司的经营方向以及投资计划当然同时还需要面对股东大会。以上就是我国公司法对于董事会的权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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