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律师姓名:蒋湘律师
电话号码:0755-8228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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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810231067
执业机构: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058
随着电商的崛起,实体产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由于网上购物方便快捷,并且更加划算的这些优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网上去购买产品,在某些时候就有可能产生一定的就分。那么,网购诈骗可以报警吗?
一、网购诈骗可以报警吗
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二、无法联系到网店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主张权利
张某通过某网站购买了一款由某珠宝公司销售的水晶摆件,后经检测,该水晶摆件为玻璃摆件,不含水晶。但张某在购买后无法联系上商家。故以某珠宝公司构成欺诈,且某网站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无法提供销售者相关信息为由,以某网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某网站退货退款并给予三倍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相关信息,消费者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赔偿责任。故在某网站无法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判决某网站退货退款并给予三倍赔偿。网购到过期食品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三、网购主张惩罚性赔偿
2019年6月18日,张某在某网络平台的商家购买了某品牌饮料10瓶,每瓶10元,五瓶饮料的生产日期均为2018年3月1日,保质期12个月。张某购买时10瓶饮料均已经过保质期,在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商家退还100元,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的规定赔偿1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的规定,消费者请求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1000元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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