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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湘律师 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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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蒋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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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成立未生效有约束力吗

  签订合同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事情,当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了。在正常情况下,合同一旦成立就生效。然而,也有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的情况。那么,大家对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有约束力吗是否有所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有约束力吗

  有约束力,合同成立但未生效,一方不履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二、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 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三、违反成立未生效合同之民事责任的性质

  违约责任说。该说认为,违反成立未生效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违反的合同虽然还未生效,但已经依法成立,而判断合同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标准是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在合同成立以前,因合同关系不存在,则一方的过失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而不属于合同责任;在合同成立以后,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构成对合同义务违反并应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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