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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湘律师 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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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显失公平的合同能赔偿吗

  如果当事人一方是因为在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都情况下而与另一方当事人订立了合同,那么该合同是显失公平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因此为您介绍关于合同显失公平后能赔偿吗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合同显失公平后能赔偿吗

  显失公平的合同,不能要求赔偿,而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显失公平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这种合同在订立时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第二,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

  第三,受害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或情况紧迫。也可以说,在订立合同时受害人因无经验,对行为的内容缺乏正确认识。

  二、受损方对显失公平主观要件的举证责任问题

  合同一方具有利用其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是构成显失公平的必备主观要件。受损方如欲主张合同显失公平而申请变更或撤销,他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受损方不能证明对方具有此种故意而仅能证明自己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和技能、不了解市场行情、草率等,从而订立了于己不利的合同,则不能认为合同显失公平。在此需要说明两点:

  1、对于利用优势的主观要件情形来说,如果受损失的一方仅仅能证明对方利用供求关系中的优势,而提出不合理的价格条件,不构成显失公平。因为在竞争的条件下,供求关系本身是不断变化的,此种变化是一种交易风险,很难说哪一方利用了优势。

  2、对于利用对方没有经验或轻率的情况,应作严格限定。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导致显失公平,受损方自身的因素或过失也是一个原因。此时受损方应当证明对方有利用行为,而不能仅证明自己在订约时无经验或轻率。为证明对方有利用行为,受害人可以证明对方明知自己无经验或轻率,而制造混乱的价格信息和标的物的信息或不当地夸大标的物的销路,从而影响其作出正确的判断。

  三、显失公平都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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