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律师姓名:蒋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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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公司欠别人公司的货款等债务,暂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清偿债务,就会与债权人协商将债权转化为股权,当公司盈利时可参与分红。那么,公司债权如何转化为股权?公司债权转化为股权有哪些法律依据,同时要注意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解开谜团,请一起来阅读。
一、公司债权如何转化为股权
1、根据是否属于国家财政资金,可分为政府债权转股权和非政府债权转股权;
2、根据是否属于国家商业银行的资金,可分为政策性债权转股权和商业性债权转股权;
3、根据是否属于存量资产还是增量资产(金),可分为存量资产债权转股权和增量资产转股权;
4、根据是属于可转换债权还是资本公积,可分为可转换债权转股权和资本公积转股权;
5、根据企业登记过程的不同情形,可分为设立时的债权转股权、经营中(购销往来款,仅指直接负债)的债权转股权和破产重整中债权转股权。
二、公司债权转化为股权的法律依据
1、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须经批准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与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债权转股权的作价出资金额不得高于该债权的评估值。债权转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债权转股权对应出资的出资方式登记为“债权转股权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公司债权转化为股权要注意什么
1、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增加的注册资本不得分期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一并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2、公司债权转股权,工商登记时债权转股权部分的出资方式登记为债权。
3、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不包括赠与、借用合同等单务合同,也不包括劳动、劳务、保险等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
4、金融债权不适用于本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债权如何转化为股权的内容。同时还介绍了债权转化为股权的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公司债权转化为股权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并且需要签订协议,避免产生纠纷。其实,债权转化为股权是有风险的,有些公司收不到货款,将债权转化为股权实属无奈之举,起码有希望得到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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