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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湘律师 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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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什么是转让股权决议

  一些公司可能会改变股东,那么我们要进行股权转让,那么对于股权转让也是需要股东大会进行召开,对于股权转让决议具体是该如何进行呢?接下来为大家整理关于股权转让决议是怎样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股权转让决议是怎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关于同意×××、×××转让其股份的决议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地点:______

  记录人:______

  应到股东人数:______

  实到股东人数:______

  出席会议股东: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公司临时召开股东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____和股东工____。全体股东均已到会。本次股东会议应到全体股东____人, 实到股东____人,代表____%表决权,符合法定程序。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1、股东____的出资额____元全部转让给____。

  2、股东____转让出资后不再是____公司股东,____成为___公司股东, 出资额为____万,出资比例为_____%。

  3、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公司(盖章) :

  到会股东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原股东:(签字)

  新增股东:(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二、股东大会多久召开一次

  股东大会通常是一年召开一次,若是有特殊情形出现,那么也可以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若是想要将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人,那么是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的。在会议召开之前,任何股东都不得擅自与非本公司股东外的其他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否则该协议可能会无效。

  三、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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