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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湘律师 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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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股权转让如何定价

  对于公司股权的转让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公司股权在转让的时候定价是相对比较重要的事情一般很容易发生争议,还是要根据规定制度来进行价格的确定。那么股权转让如何定价?下面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股权转让如何定价

  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款,在实务中常常引起争议。当前,我国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二、股权转让合法有效的条件

  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即股权转让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合营他方对于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需要取得合营他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表示。

  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根据“若干规定”的规定,合资企业的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审批机关为合资企业设立时的批准机关;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委托的企业设立时的登记机关。

  三、 股权的内容都一样吗

  一般而言,股东所拥有的股权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只在份额上有所差别,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的内容进行规定,如将股权与决策权分离,就决策权问题进行特别规定。

  此外,股票可以分为优先股和普通股,优先股通常会预先设定股息收益率,优先分配股息,但不能上市流通,也不能参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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