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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湘律师 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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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要怎么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很常见的,每个公司的股东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股权转让,那么股权转让就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才能被相关部门批准进行转让。那么你知道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吗?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财税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财税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即个人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那么,什么是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也就是: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x20%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如下: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自然人转让股权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自然人转让股权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自然人转让股权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自然人转让股权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所称正当理由指以下情形: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三、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应该由谁来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如发生应税所得,应以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不得以不知道某些涉税情况为由不履行扣缴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对扣缴义务人不知道的涉税情况,扣缴义务人应要求纳税人提供,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股权转让者仍为纳税人,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这种关系不以转让者和受让者签定的合同内容变更。对股权转让者和受让者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仍按税法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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