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律师姓名:蒋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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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810231067
执业机构: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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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是需要自我突破的,那么对于一家单位来说,成立子公司是一个扩大发展的好途径,那么事业单位能否成立全资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就是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所有股份。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可以独立的参与外部的经营活动。母公司对子公司或者是全资控股、或者是控制多数股份。全资子公司是在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当中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全资子公司作为一个独资的子公司,实际上是“一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修订之后,于2005年10月27日举行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会议上决议通过。 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二、事业单位能否成立全资子公司
只要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就可以,在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四)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五)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
(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事业单位注意事项
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
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
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社保
事业单位合同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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