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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是哪些

  在很多公司中都有监事的职位,对于担当监事的人就有一定的职权。很多人都不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不知道在法律上赋予了什么职权呢?相信很多人不了解,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监事会有什么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监督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一是通知经营管理机构停止其违法行为。当董事或经理人员执行业务时违反法律、公司章程以及从事登记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时,监事有权通知他们停止其行为。

  二是随时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审查帐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向其提供情况。

  三是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供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把审核意见向股东大会报告。四是当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一般是在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三、监事会的议事方式是什么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

  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公告说明原因。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公告说明原因。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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