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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设立一定要具备董事会吗

  我们都知道,公司成立都是三会具备的,而董事会属于公司的执行机构,一般负责承接股东大会的决策,并将其付诸实行,同时董事会也带有一定的决策权、可以根据股东大会的经营方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是将公司内部事务落实到具体的组织。公司设立必须要有董事会吗?

  设立公司董事会一定需要成立吗

  公司根据性质和规模不同,不一定要设立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执行董事代表的是一种管理机构,虽然他只有一个人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一种职务,主要是为了与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相区别。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基本可以认为,有限责任公司中,执行董事为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执行董事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现在我们知道,公司根据性质不同,并不一定要设立董事会,也可以选择设立执行董事,一般在公司规模比较小的情况下,同时,执行董事还可以兼任经理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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