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律师姓名:蒋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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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公司是发展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经济组织形式。它极大地促进了我们社会的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但是公司的种类有很多种,不同种类的公司机构设立的规定都不尽相同,那么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有何规定呢?和其他有何不同?
一、公司的法定含义以及主要特征
1. 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组织。是商法领域中最为重要的商事法律关系主体。 公司作为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公司发达程度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
2. 公司的特征
作为企业基本法律形式之一的公司,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营利性即公司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组织。
集合性,又称社团性、联合性,即公司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所组成的社团法人。
法人性,又称社团性或独立性,是指公司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财产、取得财产和处分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去起诉和应诉。
合法性,即公司必须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经合法登记注册而成立的法人组织。在现代社会,作为公司成立的直接依据是有关的法律规定。另外,公司的成立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法律所要求的所有必要记载事项。
二、公司的分类
1、 按照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分类: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 按股本来源和性质分类:国有公司,集体所有制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
3、 按照公司之间的关系程度分类:总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
4、 按公司国籍分类:本国公司,外国工资,跨国公司。
三、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和其他类型公司有何不同?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公司类型,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种。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对严格,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都有一定要求。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不应少于二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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