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律师姓名:蒋湘律师
电话号码:0755-8228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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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810231067
执业机构: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058
众所周知,法律顾问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或者行为,其工作内容因服务对象不同而有所区别。那么,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是什么呢?不同的服务对象有哪些区别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的用法:
法律顾问一词的广义用法。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设立的专门性法律服务机构中的人员。
法律顾问一词的狭义用法。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1、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
第一,解答法律咨询;
第二,为聘方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可行性、风险分析;
第三,参加谈判;
第四,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第五,处理非诉讼的纠纷;
第六,起草、审查、修改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
第七,帮助聘请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建章立制,培训人员;
第八,其他业务。
2、政府机关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
第一,为政府的重大决定和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第二,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各种规范性文件;
第三,协助依法管理经济事务;
第四,协助转变职能;
第五,代理参与诉讼、调解和仲裁;
第六,进行法制宣传;
第七,其他。
3、个人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
第一,解答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第二,代理诉讼、仲裁等事务;
第三,代书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第四,进行普法教育。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2、维护聘请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3、预防为主的原则;
4、指导为主的原则;
5、保守秘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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