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蒋湘律师 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蒋湘律师

电话号码:0755-82280252

手机号码:13316457043

邮箱地址:2290192357@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810231067

执业机构: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058

经济纠纷

外汇保证金退还是怎么操作的?

  由于我国没有完全放开外汇市场,目前对外汇管制的还比较厉害。境内投资者如果投资境外项目,需要输出外汇,为此,投资者要向外汇局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等项目利润回收后,外汇局会对外汇保证金退还。那么外汇保证金是如何退还的?

  一、外汇保证金账户如何使用?

  1、保证金的缴存

  境内投资者应按汇出外汇资金数额的5%、资本设备投资额25%以美元现汇或等值的人民币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保证金应当存入外汇局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保证金专用帐户

  2、保证金的退还及扣缴

  境外企业在投资回收计划期限内汇回的利润累计达到中方实际投资额时,外汇局为其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保证金的存款利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境内投资者。外汇局对未按规定回收投资的境内投资者办理保证金扣缴手续。外汇局可根据情况决定保证金扣缴比例。保证金扣缴后按规定上缴国家。

  3、保证金帐户的管理

  各地外汇局应对保证金帐户实行专人专户管理,不得擅自挪用。各地外汇局应于每年7月15日前上报本年上半年境外投资的有关数据和汇回利润保证金帐户情况;每年1月15日前上报上年境外投资的有关数据和汇回利润保证金的帐户情况。

  4、保证金帐户的清理

  各地外汇局应对保证金帐户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项目的投资回收情况,按规定为企业办理保证金退还及扣缴手续。各地外汇局于12月31日前将保证金清理情况上报总局。

  二、境外投资外汇资金审批手续是怎样的?

  境内机构用于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必须是企业的自有资金(包括外汇及人民币购汇),具体审批手续如下:

  1、有创汇的境内投资者,其当年用于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总额不超过其前3年创汇总额平均数的1%的,到外汇局办理核批手续。

  2、有创汇的境内投资者,其当年用于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总额超过其前3年创汇总额平均数的1%的以及没有创汇的境内投资者,其项目属于国家鼓励行业或属于国家鼓励的投资国家(地区),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办理购汇审批手续。

  3、项目属于国家鼓励行业或属于国家鼓励的国家(地区),可向国家计委申请使用国家专项贷款。

  综上所述,当境外投资项目汇回利润时,外汇管理局会将之前缴纳的外汇保证金退还给投资主体。这时,需要投资主体写一份申请报告并携带营业执照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资主体破产,清算的,外汇保证金是不予退还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3316457043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058
Copyright © 2019 www.jiangxiang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