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蒋湘律师 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蒋湘律师

电话号码:0755-82280252

手机号码:13316457043

邮箱地址:2290192357@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810231067

执业机构: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058

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打官司费用标准是哪些

  生活中,因为经济纠纷发生的民事案件有很多,法院在受理经济纠纷的案件中,会涉及到诉讼费的收取问题,可能很多人对此不太了解。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经济纠纷官司费用计算标准?接下来为您介绍!

  一、经济纠纷官司费用计算标准

  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用,是根据涉案标的(争议金额)多少确定的。一万元以下按件计算,为人民币50元整。一万元以上,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可参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如下规定: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准予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三、再审案件是否要交纳诉讼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但是,下列两种情形的再审案件需要交纳诉讼费: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3316457043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058
Copyright © 2019 www.jiangxiang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