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律师姓名:蒋湘律师
电话号码:0755-82280252
手机号码:13316457043
邮箱地址:2290192357@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810231067
执业机构: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058
申请支付令适用于督促程序,又称债务催偿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换存单等。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具备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义务。
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
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发布支付令的决定,并送达债务人。
如果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督促程序终结,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能提起民事诉讼;否则,支付令生效,债务人不主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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