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湘律师:中国股东、合伙人、企业商事律师,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现为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中... 详细>>
律师姓名:蒋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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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810231067
执业机构:广东律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058
在一家私企上班 18年4月签的合同 当时签的是项目合同 但是现在项目马上结束了 我不干了 单位要告我 当时合同里说给我交保险 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交过 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办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者辞职后再仲裁,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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